被可爱到了

【胡靖】捕风

海鸥一号:

整个故事都很中二。有致敬梗,总之很拙劣了,多多包涵。


1997年我在火车去南方的火车上,碰见了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我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父亲是位高权重的将军。母亲年轻的时候是文工团最漂亮舞蹈演员。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认为我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不错,曾经我也是这么看待我的家庭,无忧无虑的日子过到第十六年的时候,世界掀开了虚伪的罩布,露出本来狰狞的爪牙。我知道自己还有两个哥哥。他们又分别来自两位不同的母亲。比我最喜欢作者的小说更加魔幻现实主义的剧情更加令人晕眩。当你身处其中,恐怕无暇关注他是否精彩,混乱的生活已经使人自顾不暇。

在漫长而尖锐的争吵和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即将迎来我的十七岁。

那个夏天,我终于受不了家里压抑而诡谲的气氛,从北京西站搭上一辆南下的火车。去找我早些年南迁的发小,和他一起去看海。

之前我从未独自出过远门。临走之前,找院子里的铁哥们梁老二打听了一下出门的注意事项。

他翻出来两瓶牛栏山,拍拍我的肩,说我们景琰长大了,如果碰上个能一起到喝酒的人就把它拿出来,走吧,年轻就是最好的本钱。

离开是一件比我想象简单的事情。书包里面有几件换洗的衣服和我的口琴。我朝世界踏出了第一步,在那些过去的年岁里,我时刻感受到远方的召唤。而我终于可以走向它,胸腔里刮起一阵轻狂的疾风,使我兴奋得甚至想跳起来。

火车离开北京城,轰隆隆穿过华北平原,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一马平川。这片我生长的土地,我一次看清它城市以外的面目,它平坦开阔,像多数人都渴望的那种人生。把窗户打开,穿越旷野的风拂过我的脸,像终于从黑暗中成功出逃我透了口气。

卧铺车厢的乘客鱼龙混杂,但什么也不能影响我初次远游雀跃的心。火车上到了一个小站的时候,我正在中铺看书。有吵吵嚷嚷的声音从前面那截车厢传过来,像是有人在喊捉贼,那个年月人们都襟怀坦白,抓小偷的喊声一起,在人群里一呼百应。从小在军人家庭里成长起来,正义感几乎是深入骨髓。我条件反射一样从铺位上窜起来,加入了抓小偷的队伍。那个小偷有几分功夫,追到最后,只剩我和他两个人。

当我朝他扬了扬手中缴获的属于正义的胜/利果实。他笑得和窗外的的阳光一样璀璨,他带着就这样披着傍晚鲜艳的霞光欣然降临。一瞬间,我在平原上看到了海。

他伸手非凡,轮廓分明,打斗时小臂露出好看的肌肉线条。胜过那些画册里的古希腊雕塑。

时至今日,我想起他来。仍然是第一次出远门时的心情。心脏里充斥着来路不明的紧张和快乐。

他多鲜活阿,像刚刚拂过我脸颊的旷野上的凉风。

他朝我伸出手来。

你好,我叫胡八一。

将钱包还给施主,我和他在车厢连接处,他抽烟。抽到第三支的时候,我对他说给我一支吧。

我的笨拙必然泄露了我的不经世事,但他笑着看我,什么也不问,抽出支烟点上,递给我。

烟雾缭绕中,夜幕缓慢地降临。他说他没买着票,溜进硬座车厢,后来没两分钟就听见喊捉贼。我甚至有点庆幸,感谢那个小偷。

我邀请他去我的铺位上休息一下,他摆摆手说,哪有那么矜贵啊。他说他当年从西藏坐五十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西安。我听着他略微沙哑的嗓子讲一些他走南闯北的经历。

秋日时节大兴安岭的漫山遍野层次分明的黄,重庆阴雨连绵的雨天和空气里终年不散的火锅味儿,大理的气候太他妈的好了云南人真是会投胎。我跟着父母出过几次国,都是走马观花的旅游。而他身上有着我从未见过的世界。我心驰神往。

最后他说到还有我最熟悉的北京城。他在那里呆过几年。和我在同一天离开。

他说北京太大了,人不像人,像一粒尘,一片雪,落在地上就分不清,找不见了。他不大喜欢。这些年我们都在这座城市里东跑西跑,从没遇上过,离开北京,在这小小的车厢里却握住了彼此的手。

我咧开嘴笑。没事,现在碰上也很好。能碰上就已经很好了。

列车员推着生锈的小推车,面无表情的从我们身旁来回的经过。

“脚收一收。”

“香烟啤酒八宝粥,瓜子花生方便面。”

百年一遇的,火车坏了。停在一片乡村的稻田里。等着附近小站的检修队。

我们穿过几节车厢,找列车员买小推车里的从没见过的牌子啤酒。

那酒铁定兑了水。而且不止一点。

我们喝了很多,还是很清醒。

我忽然想起梁老二的临别礼物,跑回铺位把梁老二临行前送我的牛栏山,我出门前把它装进了我大哥留给我的军用水壶里。

我们就坐在火车边上,边喝酒边聊天。

后来我的确有些醉了,我告诉他我不喜欢冬天,不喜欢北方。我想哥哥。后来也许我哭了。也许没有,真希望没有,不然还多丢人。

乡村里的夜幕黑得比城市纯粹,我们在田野里一直说话喝酒,清风伴着蛙鸣,让我们几乎忘记了时间。时至今日我仍弄不清楚,满天繁星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我喝得太醉了,一直望着他的眼睛。星光映在他深海般的眼眸之中,飘飘荡荡。我的心也一样。




他是风,他是他的旷野。








 


故事的后来乏善可陈,我们把钱都花光了。我笑着说跟他去浪迹天涯,他笑着说行啊。但我们都知道故事很快就要告一段落了。

我要回家了。

胡八一让我看清了自己。我可以面对的,我能够承受的,还有如何去感受生活本来的广博,这是他在床上以外教我最珍贵的东西。

我爱他吗。

每当我想起他,并不是想起那些缠绵湿热的夜晚。我想起他的感受,就像想起独自面对世界的感受。世界对我如此宽容,把一个自由而鲜活他送到我面前,让我知道这个世界的明亮和鲜艳可以以这样的面目展开。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光和光怎么打招呼呢,他们说在最黑的地方见吧。

海和海怎么打招呼呢, 他们什么都不说只是挥手。*

我从未想过天长地久,也没有想过把一颗心全部奉上。和他在一起的短短一个多月,制造的回忆浓稠,足以我回味一生。

而我们终究是太不同的人。

我不愿意把这段电光石火般的短暂际遇溶解到冗长无聊的生活的柴米油盐之中去。他是风,就该在旷野里自由的飘。

我至今仍旧怀念年少自己面对别离时的坦荡。我像出门一样背着我的书包朝他挥挥手。我回到我的北京城,我的家。

回家那天,我推开门。母亲父亲给我煮了最喜欢的银耳莲子粥。那场战争是如何结束,我这段时间又经历了什么,我们彼此都闭口不提。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有他们的秘密,从此我也有我的了。

后来我当然遇到很多大大小小的困境。也爱过许许多多的人。认真诚恳的对待迎面而来的人和事,但同时也拥有随时准备从中抽身拍拍屁股走人的坦荡。这些我都是从胡八一那里学来的。

生活是泥沼,是污水坑。可是我只要一想起有一个明亮自由的人,像风一样自由的飘飘荡荡。我就觉得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并非如眼前的苟且不堪。也从不至于真正的绝望。与他的一场相逢,常常提醒我珍视自己的人生,因此我永远也不会变成一个真正厌恶自己的人吧。这是他给我的庇护和礼物。我也在心里这样长久的祝福着他。

二十年过去了,大多数事想起来几乎恍若隔世,可每次闭上眼睛, 那一次出逃的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

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END.




*带星号那句是王朔说的。

评论

热度(116)